为此,《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对“种族歧视”作出了广泛的定义:“任何基于种族、肤色、血统、民族或人种的区别、排斥、限制或优惠,其目的或效果是取消或损害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或任何其他公共生活领域平等地承认、。”[《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 1(1) 条]。
然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
公约》明确规定某些措施不被视为“种族歧视”:“仅为确保某 秘鲁电话号码库 些种族或族裔群体或需 享受或行使人 要必要保护的个人得到充分发展而采取的特殊措施,以确保此类群体或个人平等地享有或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不应被视为种族歧视,但此类措施不得导致不同种族群体的权利分离,且在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已经实现后,不得继续实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 1(4) 条]
可以说,种族意识招生计划(例如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实施的计划)可能构成此类允许的特 享受或行使人 殊措施,只要它们不会导致维护不同种族群体的不同权利,并且在达到实施目标后不再继续实施。
种族意识招生计划目标的可衡量性
但这正是最高法院裁决所警告的。当种族意识招生计划的既定目标包括 问:我怎么才能知道? 实现学生群体的多样性以“培养未来的领导者”或“增强欣赏、尊重和同理心”时,法院认为这些目标无法通过经验衡量,因此实际上是“没有标准的”。最高法院裁决的文本并没有表明哈佛学院和北卡罗来纳大学是否曾援引《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 13(1) 条作为寻求多元化学生群体的目的之一:“……教育应使人的个性和尊严感得到充分发展,并应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他们还同意,教育应使人人都能有效地参与自由社会,促进所 阿尔及利亚商业指南 有国家和所有种族、族裔或宗教群体之间的了解、宽容和友谊,并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活动。”(着重强调。)在最高法院的宪法视角下,种族意识招生计划目标的“无标准”或不可衡量性将无法经受《平等保护条款》的严格审查。
相比之下,根据国际人权法,仅为了确保某些需要此类保护的种族或族裔群体获得充分发展,以确保他们平等享有或行使人权和基本自由而采取的可允许的特殊措施,不会被视为种族歧视。